专访丨邬贺铨院士谈网络安全新风险应对:加强关键基础设施安全防护******
当前,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成为网络攻击重点,勒索病毒上升为主要威胁,数据安全问题频发。面对这些新的安全风险,各方应该如何应对?
7月2日至3日,以“构建安全可信的数字世界”为主题的2022西湖论剑·网络安全大会在杭州、北京两地同步召开。期间,中国工程院院士、中国互联网协会咨询委员会主任邬贺铨在接受光明记者采访时表示,关键基础设施被攻击有各方面原因,比如,一些黑客组织为了经济利益实施勒索,这种状况已经上升为重要安全事件,导致了严重的经济损失。
邬贺铨建言,应对关键基础设施攻击或勒索病毒状况,一方面要加强关键基础设施安全防护,在这方面,国家已经出台了一些关于关键基础设施网络安全防护的制度,如何全面地、认真地执行这些制度要求,是保证关键基础设施安全性的一个前提。
“除了技术手段,还要考虑管理手段。一些关键基础设施本来完全是外网隔离,但由于一些人为操作不慎,导致了在外网上的U盘把木马病毒带到了内网,导致关键基础设施受到攻击破坏。”邬贺铨说。
监制:张宁、李政葳
统筹:王一涵
采访、撰稿:姚坤森、孔繁鑫
摄像、后期:曾震宇
江秋莲:最后期限内未收到刘鑫赔付金,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******
1月10日中午,江歌母亲江秋莲告诉澎湃新闻,她当天询问城阳区法院是否收到刘鑫的赔偿款,法院回复称经查询显示暂未收到。江秋莲表示其已向城阳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,审核会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。
2022年12月30日,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鑫生命纠纷权案二审宣判,刘鑫被判赔偿江秋莲各项损失近70万元。
据青岛晚报报道,江秋莲代理律师黄乐平曾表示,依据法律规定,刘鑫应当在1月9日(含当日)之前完成赔偿,否则江秋莲可在1月10日起两年内向一审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。
澎湃新闻此前报道,青岛中院在二审判决中认为,刘鑫作为侵害风险的引入者和被救助者,未履行对救助者江歌负有的注意、救助、安全保障义务,对江歌遇害存在明显过错,其过错行为与江歌死亡后果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,刘鑫应当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。青岛中院维持一审判决,刘鑫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.6万元、精神抚慰金20万元,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。
此前,疑似刘鑫的微博账号曾在微博上就赔款向网友发起募捐,引发争议,此后该微博被封号。(澎湃新闻记者 廖艳 何沛芸)
(文图:赵筱尘 巫邓炎)